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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6677365.com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11-28作者: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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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2 灾害救助工作组织体系框架图描述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防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灾害分级及响应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 救助热线
4.4 指挥和协调
4.5 紧急处置
4.6 救护和医疗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4.9 新闻发布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2 社会捐赠监督
5.3 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考察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总结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奖励与责任
7.3 制定与解释
1 总 则
1.1 目的
为了更加及时、有效地组织对全市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www.6677365.com救灾救助工作作为政府救灾救助工作的补充,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独立自主、及时有效地开展活动,为受损害群体提供更多的人道主义救助。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国红十字总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安市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 应急领导和指挥机构:www.6677365.com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市红十字会救助工作的应急领导和指挥机构。
2.1.2 应急办事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www.6677365.com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是市红十字会应急工作的办事机构。
应急办工作职责:
(1)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红十字系统对市内自然灾害的救助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协调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市红十字会应急预案体系。
(3) 负责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红十字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处置、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机制。
(4) 负责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保障、信息、技术以及基本救援队伍建设;督促检查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5) 组织修订《www.6677365.com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预案的执行情况;指导各区市县红十字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6) 组织协调有关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和培训工作。
(7) 应急办的日常工作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
2.1.3 应急执行机构
市红十字会机关、各区市县红十字会为应急执行机构。
市红十字会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具体的救灾工作;根据相关信息拟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救助方案;组织灾情考察,对救助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总结;协调、管理市内外捐赠的救助款物,拟定分配计划;统计市红十字会和各区市县红十字会接收捐赠款物数额等信息,通报救助情况,提供对外公告、公示的相关资料;负责与上级红十字会汇报救助事宜。(2 )负责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和组织发运工作;按照救灾物资采购计划,负责组织招标工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3)负责救助款项的管理和拨付;负责接收各种渠道的捐款;组织、协调接受财务审计工作;保证红十字备灾救灾网络的正常运行。(4)做好救灾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通报灾情和救助活动;组织开展救灾募捐、义演、义卖等专题活动;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参加救援活动;授予捐赠者荣誉证书、奖章等的有关工作。
各区市县红十字会职责:根据市红十字会应急预案编制本区市县红十字会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市红十字会有关决定事项;做好本区市县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汇总本区市县灾情数据,并向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报告;做好市红十字会救灾物资的管理及发放工作。
2.1.4 现场指挥 根据灾情及应急响应程度,派员赴灾区或事发地指导、协助开展救助工作。
2.2 灾害救助工作组织体系框架图描述
2.2.1 灾害初期救助工作。
2.2.2 灾害期间救助工作
2.2.3 救助工作结束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区市县红十字会负责向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地区灾害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市红十字会是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灾害信息中心,负责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发布预防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灾害分级及响应
4.1.1 灾害等级 按《广安市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1.2 应急响应 根据市红十字会开展救助工作的能力、灾害事件严重程度及社会影响,将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响应分为以下四级:
(1) 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启动一级响应。市红十字会提出具体救助计划,并通过所在区市县红十字会实施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市红十字会领导参与救灾考察组赴灾区了解情况并与区市县红十字会共同商讨救助方案;逐级向上一级红十字会通报灾情及开展的救助工作情况;市红十字会争取上级红十字会向国际联合会发出救助呼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救助受灾群众。
(2) 发生重大灾害时启动二级响应。
市红十字会提出具体救助计划,并通过所在区市县红十字会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市红十字会领导参与救灾考察组赴灾区了解情况并与区市县红十字会共同商讨救助方案;向上级红十字会通报灾情及开展的救助工作情况;市红十字会争取红十字会总会在全国范围内发出救助呼吁,并在全市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救助受灾群众。
(3)发生较大灾害时启动三级响应。市红十字会提出具体救助计划,并通过所在区市县红十字会实施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市红十字会领导率救灾考察组赴灾区了解情况并与区市县红十字会共同商讨救助方案;市红十字会在全市范围内发出救助呼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救助受灾群众。
(4) 发生一般灾害时启动四级响应。市红十字会提出具体救助计划,由灾害所在区市县红十字会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市红十字会在全市范围内发出救助呼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救助受灾群众。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 报送内容
(1) 灾情信息:包括受灾人口、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房屋倒损情况、毁田面积、经济损失等,并附媒体报道和图像资料。
(2) 自救情况:当地政府、红十字会及其他社团在灾害发生后开展的自救工作。
(3) 救助需求:除当地政府、红十字会及其他社团已解决的问题外,灾区的救助工作还需要上级红十字会给予援助。
4.2.2 报送方式
区市县红十字会通过传真报表向市红十字会上报灾情。
4.2.3 报送时间
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规定执行。首期灾情报告应及时报送,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县级红十字会在灾情发生当天向市级红十字会报告,市级红十字会在灾情发生48小时内报省红十字会。
4.2.4 信息处理
区市县红十字会将灾情信息报送至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核实灾情,并根据所报数据评估灾害级别,制定紧急救助方案,报会领导审批执行,同时向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
4.3 救助热线
紧急救助电话:0826—2341006 2332788 (传真)
接收灾情图片邮箱:yangqingh2205662@163.com
4.4 指挥和协调
全市红十字系统救助工作的指挥权在市红十字会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救助工作的指挥由受灾地区的区市县红十字会负责。
4.5 紧急处置
4.5.1 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救灾物资或紧急救灾备用金,派出紧急救援队。
4.5.2 赴灾区或事发地考察灾情。
4.5.3 开通24小时救助热线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4.6 救护和医疗
4.6.1 受灾区市县红十字会组织培训合格的救护员及时到达事件现场,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减少伤亡。
4.6.2 市红十字会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时组建并派遣www.6677365.com紧急救援队,开展现场救助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及救助工作绩效检查评估,并针对结果作出相应处置决定。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救助人员应具备安全防护意识和灾害应对常识,接收过初级卫生救护培训,能开展自救互救。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红十字会广泛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在群众中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防灾避险知识。
4.9 新闻发布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结合红十字会救助工作情况,按《广安市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红十字会开展的灾后重建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 ”的精神,以改善受灾群众生活境况为原则。重建项目由市红十字会统一进行协调,并由受灾区市县的红十字会负责实施。
5.2 社会捐赠监督
坚持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做好救灾款物的管理,并及时向捐赠者反馈信息。
重建项目的监督由市红十字会和项目区市县的红十字会承担,必要时接受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直接监督。
各区市县红十字会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5.3 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考察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总结
拟出考察报告或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并存档。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各区市县遭受一般灾害事件,应及时向市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负责人联络电话。
6.1.2 遭受较大及其以上程度的灾害事件,受灾地区的区市县红十字会安排24小时救灾值班,并将救灾热线电话等联络方式报市红十字会。
6.1.3 当灾害程度达到市内救助呼吁标准时,市红十字会安排24小时救灾值班,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保障。救灾工作是各区市县红十字会的首要任务;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衣服、净水剂、消杀药及社会募集的物资等。
6.2.2 应急队伍保障。应急队伍由各区市县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医疗救援机构以及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等组成。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应急领导小组结合救灾工作适时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及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
7.2 奖励与责任
根据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对在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在救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3 制定与解释
7.3.1 本预案由www.6677365.com应急办制订,并有解释、修订权。
7.3.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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